新都区商标申请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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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商标申请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四川协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3 08:20:03

如果您的未注册商标使用在后,建议放弃你的商标。而如果您的未注册商标在别人的未注册商标之前,则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未注册商标。如果未注册商标没有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则未注册商标无法阻止别人的注册商标行使商标权。

如果您的未注册商标使用在后,建议放弃你的商标。而如果您的未注册商标在别人的未注册商标之前,则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未注册商标。商标是识别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区别于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标志。见标如见人,见标如见物,通过商标识别经营者,简化了消费者选购商品和服务的程序,降低了选购的成本,提高了选购的效率,也就是说,不同的商标,凝聚着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不同信任和信用,因此,不同的商标就具有了不同的经济价值,该经济价值的产生是基于经营者对商标的使用而产生,也是因使用而使商标价值得到体现,即商标的价值是因使用而产生,不是因注册而产生。

所谓在先使用人,就是因其对商标的使用而使商标累积了经济价值,因此,保护在先使用人的在先使用权实际就是对商标使用人创造的商标价值的保护,符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对在先使用人劳动成果的认可,也是对在先使用人在注册商标权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前已经存在的自然权利的保护。

成都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二者在本质上存在很大的区别,然而很多用户不了解他们之间的不同意义,为了防止用户将其混淆,注册公司平台专门整理了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二者的定义不同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移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不享有处置商标的任何权利。商标转让一般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许可:商标合法持有人通过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称为商标使用许可。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持有人可以取得商标使用费,被许可人则可取得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二者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不同商标许可所需资料:

1、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商标档案信息

3、双方签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5、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商标转让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其他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3、商标转让应当将相同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许可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7、在转让中,转让人将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8、商标许可若是一标多人使用的情况,很有可能造成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不必要损失,而商标转让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则最高,通过商标转让取得商标也是比较稳妥的途径。

9、商标转让需要签订相关转让申请文件共同提交商标局备案转让,其法律结果是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商标许可只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即可。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商标许可应当提交商标局进行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不去备案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10、在实际应用中,商标许可根据授权使用的期限缴纳使用费用,而商标转让则根据双方达成合意一次性缴纳转让费用,亦即购买商标的转让费用。

关于个别商标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的通告近期,我局收到相关投诉,个别商标代理机构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涉嫌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及时指导涉案地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有力的维护了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进一步梳理、汇总了八类代理机构涉嫌违法行为,现予以通告,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

一、虚假宣传与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关系。代理机构宣称其经商标局批准、与商标局长期合作、有内部渠道、与工商总局通用律师等。

二、伪造虚假荣誉。代理机构宣称其被商标局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伪造商标局授牌、颁牌等。

三、虚假承诺。代理机构承诺申请人通过其代理商标申请通过率百分之百,或提供包过合同等。

四、虚假宣传注册程序、周期。代理机构宣称其代理申请商标可以快速受理、审查、取得注册证等。

五、伪造相关文件、信息。代理机构伪造商标申请审查流程信息,误导商标申请人。伪造商标局文件、印章等,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成都商标注册、分割、转让等。

六、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机构诋毁其他代理机构,夸大其代理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欺骗申请人变更代理进行复审或诉讼。谎称申请人的商标在其他类别被抢注,诱骗商标申请人增加其他类别的商标申请。宣称其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处理在先权利申请障碍。宣称其能提前获取尚未公开的商标申请审查结果。欺骗申请人商标被驳回,被撤销、被无效宣告。

七、虚构收费项目。假借商标局名义,收取商标申请费用之外的注册费商标申请保险费商标预保护费领取注册证费商标域名保护费商标版权保护费商标网上运营费已注册商标登记费已注册商标管理费网上商标展示费3﹒15标识费商标年度维护费等,欺骗申请人。

八、团伙诈骗。欺骗申请人受让有关商标,另安排他人对上述商标提出撤销、异议、无效宣告等恶意申请,诱骗申请人支付高额费用后撤回相关申请。

相关公众如发现商标代理机构上述涉嫌违法行为,可以将相关线索、证据向商标局、商标代理机构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当一个商标包含了中文、外文和图形的时候,很多客户不确定是将这三者独立申请注册还是组合申请。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各自的功能。一般来说,中文商标在中国大陆使用是最广泛、最直接也是最方便的,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时候可以直接呼喊其中文商标名字,便于宣传;外文商标则可以帮助客户以国际化的视野参与国际竞争,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展现自己的实力和魅力;图形商标较之一般的文字商标更具显著性,不管是在申请审查阶段还是市场推广过程中都能让客户做到事半功倍。

言归正传。新《商标法》第49条规定,成都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商标一经注册不可轻易改变其注册事项。中文、外文和图形商标独立申请还是组合申请要看客户具体使用情况而定。如果客户确定将中文、外文、图形组合使用或者是三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则客户可以选择组合申请,这样可以节约申请成本。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组合申请有审查风险。

在商标审查阶段,中文、外文、图形是独立审查,其中任一要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都将会导致整体被驳回。其二,理论上来说,组合商标不可单独使用,独立注册可以任意组合使用。以大家熟知的苹果手机为例。中文是苹果、英文是iphone、图形是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其中在手机背面上方是英文、下方是图形。

这表明苹果公司将这三者独立申请,在具体组合使用的时候更具灵活性。综上所述,在考虑客户具体使用的同时,还应看到组合申请虽然可以节约申请成本但审查风险高而且在使用上有其局限性;独立申请虽然申请成本较高但在具体的使用中更灵活、对品牌推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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