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成都商标注册查询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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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成都商标注册查询的难点

作者:四川协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4 08:36:45

众所周知,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先进行商标注册查询。这是询问是否有类似的商标。如果有的话,你需要调整和修改你自己的商标,以避免由于商标的相似性而被拒绝。查询商标注册似乎很简单。其实,要做一个全面细致的查询并不容易。许多商标申请者由于经验不足,未能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这太可怜了。为了帮助您了解成都商标注册查询的难点,我们整理了几种成都商标注册查询技术和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1、 了解你自己,了解你的敌人,赢得每一场战斗商标查询的功能是规避商标注册风险,其中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商标相似性判断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商标属于同类商标?这些是商标调查前必须了解的知识。2005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了《商标评审标准》,作为商标评审员对商标重要性和相似性作出判断的依据。知己知彼才能赢得每一场战斗。全面了解商标局内的商标评审标准,有助于我们的合作伙伴判断商标的近似情况,从而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2、 谨防潜规则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单一类别查询。例如,如果您想注册服装商标,您需要在第25类中进行近似查询。然而,商标局所使用的“同类商品和服务表”中存在“严重”的跨类别近似问题。跨类别相似性是指不属于同一类别,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目的、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从而形成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例如,第30类3002种“茶饮料”在功能和使用方法上与3202种“非酒精饮料”相似,属于不同类别的同类商品。出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有必要分别进行两类商标查询。

然而,鉴于这种交叉范畴近似的特殊性,看似不相关的两类可能会导致相似性。建议申请人查阅丰富的商品分类知识和经验,避免商标分类失败。此外,驰名商标的存在也给商标查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我国《商标法》规定,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保护,即一个商标即使只在一个类别注册,其他人也不能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因为它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3、 知识+经验决定商标命运商标查询不仅是查询商标的相似度,更是判断商标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是否具有重大意义。这要求商标申请人充分了解《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认真研究商标近似判定标准,充分理解商标分类表的上百页。此外,经验不足也是影响申请人商标查询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经验,对申请人的商标的近似判断和重要性判断将产生偏差,这不仅会降低商标查询的准确性,而且会影响商标注册结果,导致注册失败。正规商标代理机构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了解商标评审标准和规则的专业人员。因此,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可以有效避免人为错误,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因此,对于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小伙伴来说,选择一家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是十分必要的。

4、 细节决定成败在商标查询过程中,有些申请人会发现自己拥有同一类别的相同或类似商标,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的商标不能注册。事实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的商标信息,不仅包括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还包括未申请注册的商标。因此,当发现商标相似时,可以进入商标详细页面进行详细查询,页面底部会显示商标的具体信息,如流程、状态、有效期等,如果商标无效或已过期,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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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哪一个行业,相信都是品牌未动,商标先行,从而有了商标分类这一说法,那么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呢?今天小编就告诉大家。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给出了商品和服务大致的分类原则。申请人可以查阅。一般来说,类别标题中所列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大致所属范围的一般性名称。所以要确定每一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就得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如果某一商品按照分类表(类别顺序分类表、注释和字母顺序分类表)无法加以分类,下列说明指出了各项可行的标准: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1、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是为知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设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1)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2)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相近的文字、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4、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部门不予以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在先除外。

6、商标维权——《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与装潢。比如或河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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