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成都商标注册的过程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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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成都商标注册的过程和费用

作者:四川协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2 08:18:09

在确认了商标名称或图案以及要保护的产品类别后,我们将帮助您快速、准确地查询商标的成功率当商标注册成功率很高时,客户提供基础资料,我公司准备注册资料,经核实确认后申报。商标就像衣服一样。这是个好商标它不仅使公众更容易记住,而且有效地防止他人抄袭。商标注册包括公司商标、文字商标、形象商标、标志商标等,那么成都商标注册的程序是什么呢?要多少钱?让我们来看看成都商标注册的过程和费用;

一、材料准备图标图案: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姓名申请需个人生活证件加个人营业执照。

二、商标注册程序设计阶段:任何品牌都有名字,就像新生婴儿一样,一辈子的名字是成长的第一步。一般来说,商标主要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成。好的商标会让人印象深刻。一眼望去,请记住,复杂的商标不仅容易让人遗忘,而且会产生负面影响,注册复审的通过率也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一个好的商标就在于它的简洁,而在于它最简单的结构,以容纳最丰富和最详细的企业文化。

三、调查阶段;商标注册离不开查询所谓商标查询实际上是为了确保在市场上没有注册的或现有的相似商标。也就是说,中国商标局将与对方申请的商标一起向商标局数据库查询。只有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才能顺利通过商标查询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注册商标与数据库发生冲突并被拒绝,商标申请费将不予退还。

四、评审阶段;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种。简言之,正式复审,即申请文件复审、商标特征复审、商标必要说明复审和分类复审等。现阶段,复审结果有三种:一是通过复审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另一种是进一步确认并发出不正确的通知;是评审不合格,发出拒收通知。

实质审查是判断商标注册过程中实质性问题的合法性。现阶段,官方机构对商标申请的主要检查活动包括两部分,一是数据检索,二是分析比较通过对这两种方法的调查研究,最终确定了两个结果一个结果是通过初审,另一个结果是驳回申请此外,在现阶段应注意的是,在注册商标不成功的情况下,带有该商标的产品不应一次印得太多,以免在注册过程中因事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法规的浪费。

五、公告阶段;商标注册顺利通过初步审查后,取得准予注册的决定,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许可注册的有关商标注册,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同时,商家还可以通过有效渠道获取相关公告信息,因为商家可以及时了解到商标注册的即时信息,从而及时制定对策,进一步谋划。现阶段,三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或者虽提出异议但裁定后仍不成立的,登记生效并发给登记证书。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的具体类型包括哪些?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哪些商标可被宣告为无效商标? 

为了保护合法商标权,新《商标法》在限制商标异议主体的同时,也突出了商标确权程序的简化,对争议的裁定结果以“无效宣告”代替现行的“撤销”。 

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根据规定,商标局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次,是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三是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此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方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根据该法条,上述情况也可以由商评委被动宣告商标无效。不过,新《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则规定,对于已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则只能由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商评委宣告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提出宣告无效请求,商标局也无权宣告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存在着哪些必备要素? 

新《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次,是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三是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此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方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过程有三步: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力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使用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申请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为限。由此看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范围由该注册商标和该商标的使用商标组成,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起诉侵权的具体对象。被起诉侵权的对象确定由两个因素组成:一个是被起诉侵权的商标,一个是被起诉侵权商标所使用的产品。确定被起诉侵权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起诉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保护注册商标打下基础。

3.将被起诉的商标和已经注册的商标和已注册商标的适用范围进行比较,确定被起诉商标和已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两个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否一致或者雷瑟。通过这三个步骤,特别是经过第三步以后就能认定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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