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标注册的便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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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标注册的便利选择

作者:四川协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6 08:04:34

时间就是金钱。对现代商业战的描述并不多,因此,为了争取更多的时间来润色自己的品牌,许多企业家往往选择一种更方便的方式来获得成都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然而,由于许多企业家不了解商标市场,或者初始预算不足,他们往往选择低成本。价格。        

然而,商品的价格是由它的价值决定的,这就是所谓的一分钱,一件商品。正如购买手机山寨比原来便宜,购买淡季衣服比现在便宜,购买淡季食品比刚生产的便宜一样。为什么低价商标是低价的你考虑过这件事的原因吗今天的辉煌商标对你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内部故事分析。低价商标可能有四个原因:        

受让商标注册类别不完整,如注册10个子类别,但只申请一个类别,属于剩余商标,由于类别不完整,商标转让时价格相对较低。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所有人可以随意变更注册信息,但未及时备案,有恶意抢占嫌疑并已成为普通名的商标可以撤销,该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可以继续使用。商标所有人的专有权不稳定,注销注册商标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将以较低的价格转让。        

共同商标作为商标所有人所有的一种相关商标,只有在共同使用时才具有相应的意义,但如果它被分割和转让,其意义就会消失,商标的作用也就无法反映出来,因此,当受让人接受转让注册商标时,就不应承认分割后的共同商标,分割和转让共同商标也是造成价格低廉的原因。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应当将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类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转让,因此,受让人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意是否存在转让,如果只是部分转让,价格自然是低的。        

在阅读上述低价转让商标后,是否对低价转让商标更为警惕虽然市场上有水,但我相信有远见和远见的企业家在这个交易市场上会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商标转让并不比其他行业深,但我们不能贪图一时,让未来的麻烦继续下去!

所谓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这个描述比较官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三的危险。

而且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在三年内有使用,就不会被撤三呢?事实上,如果不仔细阅读“核准使用”这个规定,那么即便商标在三年内使用了,也可能会被“撤三”。

商标撤三流程

1、程序的启动:

目前,在我国,“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的启动应基于“申请人提交申请”。若没有“申请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不会主动去撤销一枚注册商标。

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官费)1000元。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12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0日。

4、一枚注册商标,只有注册时间超过3年之后,才可以对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册商标,取得注册之前曾经遇到过异议或异议复审,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的“满三年”应当自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5、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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